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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2023年体育类专业统考陆续开考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几点?
发布时间: 2023-12-17 13:27:51 |   作者: 米6体育app官方下载

  《高考选科“物理+化学+X”组合有哪些优缺点,适合哪些考生?》(戳此回顾)

  每年的招生政策都决定了考生参考的方向和规定,大家必须要注意招生政策的各项要求。本文为大家汇总了部分省份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要求,快来看看你的省份有哪些要求和规定吧!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每个考生只允许有一个考生号,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报名。有关要求如下:

  须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并选择“兼报体育单招”选项。考生不需要参加我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及高考文化考试,但须参加 “体育单招”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须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考生不需要参加我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参加文化课考试的类型需依据考生运动技术等级由招生院校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如“体育单招”考生或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须按“高考体育类”报名(“体育单招”考生仍须选择“兼报体育单招”选项),并参加我省体育专业省统考及高考文化考试。

  1.我省2023年体育专业省统考拟于3月-5月进行,时间、地点、组织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2.体育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分值仍按照2022年的政策执行。即:体质考试为必考科目,共3项(立定跳远、100米、原地掷铅球),每项40分,满分120分;专项技术满分30分;总分满分为150分。因疫情防控需要继续暂停专项技术考试,该项成绩以满分计入总分。

  3.成绩计算办法:通知考生的专业成绩为整数,总分合成后,小数点后十分位四舍五入取整。

  依据“高考体育类”考生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特殊的比例,按文、理科分别划定本、专科的专业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四川省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统考)

  将于4月6日至18日分别在成都体育学院考点(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和四川师范大学考点(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举行。

  (一)成都体育学院考点将进行排球、武术、游泳、艺术体操、健美操、体操、田径(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跑、800米跑、1500米跑、标枪、铅球、三级跳远(男)、跳高、跳远、铁饼)项目的专业考试。四川师范大学考点将进行足球、篮球、田径(200米跑)、乒乓球项目的专业考试。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在考生所在批次开考前推送考生本人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短信,5月15日12:00起推送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短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体育类专业报考信息单》(在高考报名网上报名阶段自行打印,尚未打印的考生可于4月8日—25日每天9:00—17:00,登录进行打印);

  3.《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考生诚信表》(尚未打印的考生可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中下载打印)。

  布入场参加考试。除服装、证件外,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手机、手表等)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考生应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好个人物品。

  (四)每项考试结束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考生需要现场按手印确认自己的成绩,请考生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手印,不要草率确认。如有异议,应在成绩确认时向考点申请复查。

  (六)成绩公布后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考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所查项目及理由)。成绩复核仅限各项目成绩录入、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的制定及宽严程度的掌握。

  (八)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基本素质考试成绩和专项考试成绩相加得出,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专项考试成绩满分为40分。

  江西省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领导,南昌航空大学具体承办。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田径运动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在专业测试场地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足球考试在室内足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体质项目考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项目考试成绩占20%。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在各县(市、区)集中进行。单报本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的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3〕15号)执行。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其中:

  1、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

  2、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九个项目,由考生依据自己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3000米跑(女)、5000米跑(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开考前一个月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该科目分值为50分。

  (二)考试安排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按测试专项设置考点。有关考点安排及各考点具体承担的测试专项将在考生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前,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

  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特殊的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即将在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4月3日起,考生可登录网址,自行用A4纸打印两份准考证,并及时核对信息,如有差错须考试前向县级招生反映。考前考生须将一份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县级领队收齐备用。

  (二)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入场,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进入考场。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穿戴印有暴露考生身份信息的服饰(如:暴露考生姓名、就读学校、培训机构等信息的服饰),不准穿钉鞋和包裹金属钉的运动鞋进行考试。

  (四)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建议除身份验证环节及考试外全程佩戴口罩。考前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运动损伤,考试时注意自我保护,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对在考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时,考生要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维护考试秩序,除考生本人及考务工作人员和巡考督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场地,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开,不得聚集、逗留,考点在考前不提供场地进行适应性训练。

  (六)每组考试结束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考生需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可立即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七)体育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在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刑法》规定,在考试中实施组织或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被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八)如考试安排出现变动或有其他临时性通知,将通过省招生考试院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具体考试分组安排请考生点击附件下载查询。附件: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分组考试时间安排.pdf

  我省2023年体育测试考点设在湖北大学。考生报到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19日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21日考生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见本人准考证

  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按照《湖北省体育专业素质测试时间安排》,在报到日持本人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到湖北大学三号体育馆东一门办理体育测试报到手续,核验虹膜信息,领取准考证和测试服装,缴纳相关联的费用。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考试的相关规定,考生在参加体育测试前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流程如下:考生在报到点入口(位于七星路的湖北大学侧门)出示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通过虹膜核验考生身份→上交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现场购买保险或提供已购保险凭证→领取准考证→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测试服装。

  体育测试期间检录将分批分时段进行,上午7:30开始、下午1:30开始,具体检录批次以考点现场通知为准。考生须在湖北大学3号体育馆参加现场点名检录,100米、二级蛙跳、五米三向折返跑项目检录点在湖北大学三号体育馆西一门,原地推铅球、800米项目检录点在湖北大学三号体育馆北一门。考生须参加当天测试各项目的点名检录,凡3次点名未到者,一律视为弃考。

  3.候考:考生在检录点,一律穿着统一测试服装,由现场带队工作人员集体带往各项目测试点。测试未轮到者,应在指定地点等候,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域或进入测试场地。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脱离队伍,以免漏考。

  4.测试:考生到达该项目测试场地后,由裁判宣读测试规则及需要注意的几点;考生按序依次测试,所有测试项目均采用电子设备计时、测距,测试结果通过电子显示屏或公示栏现场公示。

  5.成绩确认:考生在二级蛙跳、五米三向折返跑、原地推铅球项目测试完毕后,由测试工作人员宣读测试结果,考生在成绩单上确认签字。100米、800米测试后,每组考生的测试结果在公示栏当场公布,如有异议,应现场联系工作人员提出。

  6.缓考:考生遇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体育测试的,须由本人及时向考点考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由考务办公室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缓考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全省体育测试时段的最后批次参加测试。

  注:考生在100米测试时,可使用0.9mm以下的短钉钉鞋,禁止使用超过该规格的钉鞋参加测试。

  3.每个项目测试结束后应进行肌肉放松,800米跑测试后不要立刻坐下或躺下,应慢走直至心率恢复到正常水平。

  4.患有传染性疾病、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以及其它限制参加体育运动疾病的考生,须在考前如实向带队老师和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告,且不能参加体育测试。如因隐瞒病情、伤情等,强行参加体育测试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体育测试项目为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和五米三向折返跑,5项均为必考项目,每项100分,满分为500分。考生分两天完成测试的全部项目,第一天测试100米、二级蛙跳、五米三向折返跑;第二天测试原地推铅球、800米。

  3.考试成绩:每项100分,满分400分。录取时,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测试顺序:采取循环递进方式安排各市考生测试顺序。具体办法为:每2市为一组,按往年测试顺序将14个市分为7个组,逐年按组循环递进。2023年测试顺序依次为:

  6.身体条件建议: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充分评估自己身体健康情况,通过你自己身体条件情况参加专业考试。不建议有心脏疾病等隐患的考生参加考试。考生赴考前,应到正规医院做心电图及脑电图等相关项目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医生建议决定是不是赴考,以防考试时发生意外,危及身体健康。为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建议考生在参加考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对在考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由考生自负。

  7.签订承诺书: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参加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检查和不使用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8.申诉办法: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现场公布该项目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对成绩或判罚存有异议,考生须当场提出书面申诉,过期不再受理申诉。

  9.相关规定:一是测试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极端天气等)中断测试,考点将根据详细情况调整测试时间并公告。调整后的时间一般为正常测试全部结束后的第二天,具体时间见考点招生网,调整测试时间的考生不再缴费。二是凡因犯规、缺考等问题导致测试项目无成绩者不得再次测试该项目。三是测试开始后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测试的考生不允许再次测试该项目。四是凡已取得成绩(含单项)的考生,不允许再测试。五是测试时间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因与其他测试时间冲突或身体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测试的考生,需本人提前向考点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考点同意后,通过调整测试时间方式解决。

  报考普通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原始成绩计入,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物理、地理、历史、化学、生物6门,考生应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

  普通体育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一是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二是专科提前批。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专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专业,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将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结合高校各专业(类)要求,依据高校各专业(类)调档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报名参加我省体育统考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全省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一考试。

  2023年我省体育术科统考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

  考生考试时间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须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3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查看考试时间并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检录,未按时检录的考生,按放弃考试处理。考生考试期间一定要遵守考点公布的属地防疫规定。

  体育术科统考项目、考试方式和评分标准以《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科目和要求》为依据(详见《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114 号)。

  2.文化课考试体育统考类高考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高考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共4科,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命制;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考试时间、地点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gdsksy)上另文公告。

  凡报考2023年普通高考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只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或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考生除外)。

  2023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设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值为25分,总分100分。评分办法按《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高考文化课统考报名按照《关于做好2023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22〕35 号 ) 执行,并办理《2023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准考证》。

  3、全省体育统考成绩库须于5月中旬, 由组考院校通过光盘形式 ( 一式三份) 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全省体育统考考生的专业成绩于5月中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公布,供考生查询。

  2023 年体育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考务安排等。具体时间为:4月7日8:00至4月12日18:00,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 ,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4月17日8:00 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

  (1)一般体质测试项目与考试时间。一般体质考试 包括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推铅球三项,考试时间为4月22日至24日。

  (2)专项考试项目与考试时间。专项考试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等六项。考生可按本人专长选择 其中一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5日至27日。

  考生须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错过考试时间不再安排补测。体育统考期间如受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考试时间顺延。

  (3)体育统考评分标准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23 版) 执行。

  体育统考计分办法:满分300分,其中一般体质 ( 210分):①100m 跑 ( 70分),②立定三级跳远 ( 70分),③原地推铅球 ( 70分);专项 ( 90分)。

  按照原国家教委、原国家体委颁发的《198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云南省2003年体育术科考试补充规则》以及《云南省女子足球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要求执行。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体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达到60分者为合格,方可参加体育专业录取。

  1.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聚贤街768号)

  考试时间:2023年3月21日起进行。具体考试日程将根据缴费情况确定,以准考证日程安排为准。

  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只设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共三个科类,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项技术考试的一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须选择确认具体1项泳姿项目)。所选报的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考体育类专业全省统考的考生另须缴纳体育类专业考试费160元。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

  报考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育类的专业考试,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其中,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20日(如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省考试局将视情况对考试时间做出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其中:游泳专项测试地点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考生可任选一项进行专项考试。按考试管理规定,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体育类专业考试上午进行体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技术考试。根据考生数量和项目真实的情况,安排考生以市县或专项为单位分批次进行考试,具体时间由省考试局在考前另行通告。

  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各个项目的考试内容、测试要求和考试方法参照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田径类采用全能项目规则)。为了使体育类专业考试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结合我省考生真实的情况,对评分标准与办法做以下补充规定:

  1、素质考试项目(60分):100米(20分)、立定跳远(20分)、原地推铅球(20分)。

  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验,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仪进行测速。

  ①考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考生必须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②起跑一定要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可穿自备的钉鞋进行考试,但钉鞋一定要符合规则规定(鞋钉长度不允许超出9毫米)。

  ③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④考试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和人工手计时方法同时计取成绩,以全自动电子计时成绩进行评分。若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发生故障,可使用手计时成绩,加0.24秒换算评分。若电动计时和人工计时同时发生故障无法计取成绩时,重新安排该组考试。成绩计取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1)测试要求:双脚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或沙台,原地双脚起跳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测验时不得穿跑、跳用钉鞋。

  (2)测试方法:每人试跳三次,每次均丈量成绩。采用电子测距设备,丈量受试者身体任何着地部位距起跳板最近点的后沿至起跳线或起跳线延长线的垂直距离。如电子测距设备不能使用时,使用丈量尺丈量成绩,丈量尺要与起跳地面在一个平面上。丈量最小单位为1cm,以三次试跳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1)测试要求:考生站立在投掷圈内,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不得作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2)测试方法:每人试推三次,采用电子测距设备丈量成绩,丈量时,首先确定投掷圈圆心与球落地点后沿所形成的连接线,找出该连接线与投掷圈或抵趾板内沿的交点,丈量该交点与球落地点后沿之间的距离。如电子测距设备不能使用时,使用丈量尺丈量成绩,丈量尺通过投掷圈圆心。丈量最小单位为1cm;以丈量三次试投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平衡木:(高1.10米)斜进或木端跳上成单腿蹲立、单腿站立俯平衡、木中侧起倒立转体900挺身下、木端侧手翻跳下。

  自选运动,有能力和技术水平较高的考生可自愿选测。测验时只注明所做的动作及其完成情况,不计考试成绩,供择优录取参考。

  ①专项素质和规定动作为必测项目,考生须按评分表规定的测试要求要求,逐项逐个动作进行测验。

  ①专项素质评分方法:专项素质满分为12分,其中男生:引体向上5分,横叉、纵叉各1.5分,体前屈、两臂上举握手向后各2分;女生:俯卧撑3分,仰卧举腿、桥、两臂上举各2分,横叉、纵叉各1.5分。每项测验内容达到一定的要求者可得评分表规定的满分。达不到要求者视其情况扣分。其中达标项目评分标准为:

  ②规定动作评分方法:规定动作满分为28分,其中男生技巧、双杠、单杠满分各为8分,纵跳马满分为4分;女生技巧、低单杠、双杠、单杠满分各为8分,横跳马满分为4分。每个动作完成并达到一定的要求者可得评分表规定满分,未完成者不予计分,完成动作但达不到要求者,按以下情况扣分:

  男生:分值在2.5分以下(包括2.5分)的动作,轻微错误扣0.25分;显著错误扣0.25-0.5分;严重错误扣0.5-0.75分。分值在3分以上(包括3分)的动作,轻微错误扣0.25-0.5分;显著错误扣0.5-0.75分;严重错误扣0.75-1分(跳马扣1.5分)。

  女生:轻微错误扣0.25分(跳马扣0.5分);显著错误扣0.25-0.5分(跳马扣0.8-1分);严重错误扣0.5-0.75分(跳马扣1分)。

  考生做跳马、平衡木下法动作时可以允许1人保护,但保护人不得助力,凡给予助力完成动作者判为失败,不予计分。

  ③体操专项总分按40分计算,其中专项素质占12分,规定动作占28分,自选动作不计分。考生专项素质和规定动作得分的总和即为体操专项总分。

  武术考试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功、上肢素质、下肢素质和拳械综合,各项内容的分值各为10分,四项最后得分相加为武术

  专项的最后得分(单项最后得分=单项量化得分×单项技评系数值)。其中前三项内容都有A、B两组,任选一组动作测试,只能选择一次,第四项为必选项。

  1.考生需符合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3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号。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一定要选择“体育加试”;未选择“体育加试”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度体育测试及录取。

  2.凡报考2023年区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社会体育等)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

  3.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体育测试网上报名和缴费工作于2023年4月8日10时开始,4月14日16时结束,届时考生须登录“新疆招生网”(,下同),点击这里可以进入“新疆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测试报名系统”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测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800米跑。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1、符合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

  2、男生身高不能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能低于1.60米,年龄不超过22周岁(二〇〇一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未婚。具体招生录取要求请关注相关高校招生章程。

  3、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报考体育教育等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2、体育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教育等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组织实施。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跑、绕杆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6Kg,女4Kg)。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男)、体操、艺术体操(女)、健美操、武术、游泳、乒乓球。考生可从本人专长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

  参加田径专项技术考试的考生可在下列单项中选择一项来测试: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栏高1.00米,栏距8.90米)、100米栏(女: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男:7.26Kg,女:4Kg)、铁饼(男:2Kg,女:1Kg)、标枪(男:800g,女:600g)。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有关要求参加考试,考生于4月3日起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体育教育等体育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进行录取。考生应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网上志愿填报。

  体育教育等体育专业招生的高考成绩及体育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分别划定。

  招生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确定调档要求,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成绩,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1.身体素质项目(满分15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60分)。

  2.专项技术项目(满分100分):考生可在田径(100米除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3.辅助技术项目(满分50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游泳。

  考生只能在上述辅助技术项目中选择一项参加考试。且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技术项目中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游泳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游泳辅项。

  1.全省体育统考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2016年版)(见湘教考普字〔2016〕11号)。其中,部分项目考试细则进行了调整,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细则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14号)。

  3.市(州)招须指定在职工作人员带队,统一组织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及中学领队老师按时到考点报到。根据防疫工作要求,今年体育统考期间不召开各市(州)带队人员和中学领队老师会议,由各市(州)带队人员负责建立中学领队老师微信群,有关考试要求和考生须知在各自微信群中发布。各市州于4月20日前向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上报带队人员名单及手机号码。

  4.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如果其考试时间与体育统考的时间相冲突,考生可向当地市(州)招生提出申请,调整考试批次。由各市(州)招负责登记汇总,于4月20日前将汇总名单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并安排专人组织考生参考。

  5.凡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严禁服用违禁药物和使用违禁方法,违者将严肃处理。

  6. 考虑到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因考生自身问题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考生考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在文化课统一考试前进行。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由沈阳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请积极做好考前训练,避免考试过程中出现运动损伤,影响考试。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200米、400米、1500米、男子110米跨栏(栏高1米)、女子100米跨栏(栏高0.84米)、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篮球、排球、足球、武术、乒乓球、艺术体操、健美操和游泳。考生须在上述专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专业考试内容和标准按《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专项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2021年修订)》(辽招考委字〔2021〕35号)执行。

  (1)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报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专业考试。入场时间:上午6时40分(田径馆)、下午13时(各专项场馆),上午7时后禁止入场,下午13时30分后禁止入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中犯规,将按照国际田联全能标准做处理(如100米二次抢跑,取消该项考试资格)。

  (3)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或有关证明,经沈阳体育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参加统一补考的考生,须携带有关证明和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证、居民身份证于4月28日16时前到沈阳体育学院办理补考手续,逾期不予以补考。

  考生因考试过程中出现外伤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经主考官签字确认、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不予重测)。

  (6)考生禁止穿戴具有特殊标记性的服装和饰物,如服装上印有某某地、某某学校等字样和佩戴不一样的颜色的护腕、护肘(护具)等饰物。因受伤需佩戴护腕和护肘的考生,只允许佩戴黑色护腕和护肘(护具),长筒袜只允许穿戴纯白色。

  (7)凡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严禁服用体育比赛中的违禁药物和使用违禁方法,违者将严肃处理。

  (8)考虑到体育专业考试的特殊性,因考生自身问题导致的意外事故,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考生考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考生要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提升健康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依据自己真实的情况,及时调适身心状态,统筹安排训练和学习,按时参加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在考试后直接告知考生。考生须按手印确认本人成绩。考试当晚23时后,考生可通过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公众号查询当日考试成绩。

  专业考试结束后,沈阳体育学院将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规定格式报送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高考总分为 750分。

  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公布。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依据之一。

  身体健康情况检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高考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志愿。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及投档规则与原批次相同。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体育成绩合格线,根据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按特殊的比例确定。体育类专业招生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招生计划数等因素,按特殊的比例划定。

  (1)本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2)高职(专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的考生,可报考体育类专业;

  2、具有报考体育类专业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兼报省内地方属高校体育本科特招生(简称特招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或具有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具体时间和办法按当年报名文件执行。其中兼报特招生的考生,在办理体育类专业报考的同时需另行办理特招生专项测试报名手续。

  各地各校要加强特招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核验运动员等级证书;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赛事组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来核验。

  1、我省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体育文、理编制及公布,录取时不按体育文、理投档录取。

  2、特招生计划按不超过本校当年在浙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总计划的15%执行。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我省体育术科考试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简称文化考试);报考特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全省特招生专项测试。

  术科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四项,各占25%分值,折合总分100分。

  特招生专项测试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武术、足球(男)、举重(男)、游泳、体操等10项。

  根据浙江省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和特招生专项测试组织办法,各考点学校制定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建测试考评组、考点办公室、考务组、纪检组、技术保障组、视频监控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医疗卫生组等工作组,明确各部门各人员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制作考试秩序册,确保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各招生高校不得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任何形式的校考。

  术科考试和特招生专项测试的考评标准按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

  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科目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为选考科目,按考生选考三门等级赋分,各科满分为100分。

  1、体育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考生每次可填不超过30个志愿。

  2、特招生合乎条件的考生,提前一次性填报志愿,志愿单独设置,设院校志愿1个,院校志愿中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实行提前录取。

  3、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具体志愿填报办法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规定执行。考生应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网上录取工作于7月中旬开始。录取分二段进行。根据考生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成绩,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第一段录取后如各校均已完成所有招生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段考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体育特招生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新一段线、术科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全省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数1:2.5-3的比例划定。参加特招生游泳专项测试成绩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术科合格分数线、凡对文化单科成绩有要求的高校,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且在报我院的生源计划说明栏中注明具体分数要求。

  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体育类专业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综合分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省统考术科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3. 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公式:综合总分=考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下同)×50%+术科成绩×7.5×50%。

  政策加分按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政策加分先加在考生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相应规定折合成综合分。已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它院校专业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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